案件背景与介入
本案是一起电信诈骗下游洗钱犯罪,委托人明知资金为诈骗所得,仍协助洗白赃款,取现11万余元,银行流水22万余元,获利44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3年开始执业的李鹤律师介入此案后,深知司法机关对涉诈洗钱案件从严打击,当事人面临监禁刑罚。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资金流转、取现过程、获利方式及到案经过。
关键证据固定与情节梳理
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作战学院的李鹤律师,有着严谨专业的执业作风。他重点固定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依法成立自首。同时,他仔细梳理出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未参与上游诈骗、主观恶性较小、未挥霍涉案资金等多项从轻处罚情节。
辩护策略与最终结果
执业至今承办上百件刑事案件的李鹤律师,在审查起诉与庭审阶段,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本地类案裁判尺度,提交严谨书面辩护意见,清晰论证自首成立、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积极推动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办案进程。最终,法院依法采纳律师关于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辩护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鹤律师成功在涉案金额偏高情况下将刑期控制在较短区间,同时简化诉讼流程、减轻当事人讼累,取得了预期最优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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