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从婚外情赠与中追回15套商业房产

从婚外情赠与中追回15套商业房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6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顾丽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5089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848230717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开始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专注于婚姻家事和法律顾问领域,至今经手的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几百余起,涉及的领域包括: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婚姻挽救、调解和谈判;离婚纠纷中离婚损害、子女抚养及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中家暴、婚外情等重大过错及财产调查取证;婚姻家庭纠纷(涉外);继承纠纷(内地及涉外);共有纠纷(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等。具有非常丰富的谈判经验及技巧,擅长以非诉讼方式解决各类
更多>
导读:2018-2022年,G某配偶Y未经同意将15套商业房产赠与非婚生子T,G某委托顾丽媛律师维权。顾律师梳理事实、固定证据,构建代理思路,紧扣法律争议点。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协助过户,原告诉求全额获支持。
从婚外情赠与中追回15套商业房产

委托人G与第三人Y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长达40年,婚后生产、经营收益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Y作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公司“以房抵分红”方式取得多套商业房产权益。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Y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P长期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并于2014年生育非婚生子T。2018年至2022年,Y未经配偶G同意,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15套商业房产,直接通过公司内部登记至非婚生子T名下,严重侵害了G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

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深耕法律实务近7年,已经手婚姻家庭纠纷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在面对G某的委托时,顾丽媛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围绕婚外赠与效力、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未成年人利益边界三大核心争议,构建了完整的代理思路。

首先,顾丽媛律师通过调取房产登记档案、股东分红凭证、项目开发资料,证实案涉15套房产均为Y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重大财产处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Y单方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顾丽媛律师凭借多年处理婚姻家事案件的经验,对财产性质的认定有着敏锐的洞察力,迅速锁定了Y的无权处分事实。

其次,顾律师明确提出,Y基于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关系,擅自赠与巨额房产,既违反《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第8条公序良俗原则。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顾丽媛律师精准把握法律焦点,直击案件本质,不被复杂案情干扰,直接锁定赠与行为无效的核心逻辑。

针对对方提出的“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顾丽媛律师清晰区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不能以未成年人利益为由,非法占有他人夫妻共同财产,二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能成为拒绝返还财产的合法理由。

在庭审准备过程中,顾丽媛律师提交婚姻证明、房产登记信息、婚外情事实、财产来源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由于被告及第三人均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成为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

最终,四川省XX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9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全面采纳顾丽媛律师代理意见,确认Y将15套房产赠与T的行为无效;判令T、P于判决生效三日内,协助将15套房产变更登记至G名下;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XXX元,全部由被告T、P承担。

本案的胜诉,充分体现了顾丽媛律师在婚姻家庭财产赠与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与执业担当。她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服务态度,为委托人化解了法律难题,维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婚内赠与非婚生子财产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参考。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