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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和盗窃的区别都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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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8220人看过
导读:窃罪与职务侵占罪在性质方面的根本差别在于,职务侵占罪除了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之外,还存在对“信赖利益的破坏”,即对社会诚信的践踏。只要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而盗窃罪的客观表现是一般主体秘密窃取公私财产,彼此之间没有交集性质的“信赖”。

职务侵占和盗窃的区别都有哪些不同

一、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量刑幅度较宽。

二、职务侵占盗窃,如果数额相同,盗窃处理重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相关的职务侵占和盗窃有着实质的区别,我国的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是一类职务犯罪,而盗窃罪是指我国的相关刑事犯罪。在进行判决时,相关的盗窃罪判处的力度较大。这类犯罪对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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