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有赚有赔,当企业经营不善走到破产重整这一步,债权人的权益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很多债权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企业破产重整后,自己没得到清偿的那部分债权,还能不能接着去追偿呢?毕竟这可是真金白银的损失,谁都不想就这么算了。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一、破产重整的基本概念
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获得更生的法律制度。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要制定重整计划,按照计划对债务进行清偿。比如一家制造业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申请破产重整,它会制定一个重整计划,可能包括削减部分债务、延长还款期限等内容。
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的债权处理
当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重整计划中对债权进行了调整和减免,债权人只能按照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对于减免的部分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例如,债权人的债权是100万,重整计划中确定清偿50万,那么剩余的50万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就不能再向债务人追讨。
三、债务人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
要是债务人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比如前面提到的制造业企业,如果它没有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就未受清偿的部分,按照破产程序继续追偿。
四、追偿的具体操作要点
如果符合继续追偿的条件,债权人要做好取证工作,收集债权凭证、重整计划、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证据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债务人协商,看能否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庭审。比如债权人有借条、合同等债权凭证,以及债务人未按重整计划还款的通知等证据,就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破产重整后债权问题处理完后,后续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状况。比如债务人在重整后又有了新的资产,债权人是否还能对之前未清偿的债权再次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重整后经营状况改善,但却拒绝履行重整计划之外的潜在债务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债权人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债权追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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