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公司与郭XX签订《协议书》后却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郭XX委托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几百件的张志来律师提起诉讼。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有着丰富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的他,迅速围绕劳动关系存续、劳动报酬约定、欠款事实及违约行为等核心要点展开证据收集工作。他全面收集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材料,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为案件胜诉筑牢了根基。
法院于2025年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然而,某文化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证据及答辩意见。张志来律师凭借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的经验,熟练掌握缺席审理的诉讼规则。他当庭充分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某文化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支付约定及违约事实。有着办理上百件各类案件经验的张志来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用人单位应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案涉《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某文化公司应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在与法院的沟通中,张志来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向法院表明,依据自己多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此类案件中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初步了解情况后,对案件进行深入审理。张志来律师进一步补充理由,强调案涉《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应得到支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某文化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郭XX拖欠的剩余劳动报酬若干元;若某文化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由某文化公司全额承担。
张志来律师在从接受委托时精准定位争议、明晰维权诉求,到完善证据收集、筑牢胜诉根基,再到高效推进诉讼、应对缺席审理,全程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他深耕劳动争议法律领域,熟悉各类劳动纠纷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高效的实务操作,实现了本案的完全胜诉,彰显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办案能力,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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