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作为普通工薪阶层,在与西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支付33万余元首付款后,却接到被告通知,房屋实际测绘面积变更为40余平方米,需额外支付十几万元购房款,这远超其经济承受能力。20XX年XX月,朱某面临合同履行困境且不知如何维权时,找到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李斌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他深知此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关键在于证明被告变更房屋面积的行为构成违约。李斌律师第一时间收集朱某手中的合同、转账凭证等资料,准备从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入手,为朱某维权。
被告辩称朱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存在违约行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李斌律师熟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则,他知道要证明被告违约,关键在于收集有力证据。在紧张的举证期限内,李斌律师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不仅收集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转账凭证、收据等常规证据,还调取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被告委托律师发送的《律师函》。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呈现出朱某已按约支付首付款,而被告擅自变更房屋面积,要求朱某额外支付房款的事实。
与普通代理可能错失关键证据不同,李斌律师精准把握了案件的核心要点。如果按照常规思路,可能只关注合同条款本身,而忽略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反映双方沟通情况的证据。李斌律师的行动为朱某争取到了有利的诉讼地位。
20XX年XX月,法院判决原告朱某与被告西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于20XX年XX月XX日解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退还购房款33万余元。虽然朱某成功解除合同并拿回了首付,但目前该判决尚在执行阶段。李斌律师在诉讼期间已关注到被告的财产状况,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已申请财产保全。他告知朱某,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相关财产,这一安排为朱某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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