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深厚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在程X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能清晰看到他与常规做法的差异。
通常情况下,在类似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员工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确认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律师多会认为员工再主张奖金等权益较难获得支持,可能会建议员工接受现状,或者仅围绕协议条款的字面意思进行有限的抗辩。因为按照一般理解,协议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员工签署协议即意味着对自身权益的一种处分。
但在这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没有被协议书的表面内容所限制,而是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他结合程X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成就共享”奖金申请进度表等,指出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公司未按照约定将奖金转换为股权,且隐瞒未购买股票的事实,导致程X一直以为享有购股权。同时,针对公司以项目亏损为由扣除购股权款项的辩解,杨友良律师强调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公司未就项目实际亏损进行举证,无证据证明有实际亏损情况。
按照常规,若遵循协议字面意思和一般的法律理解,程X主张退回607000元奖金很可能会被驳回,无法获得这笔款项。
然而,在杨友良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支持了程X退回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的诉求。这一结果与常规可能出现的结果差异明显,体现了杨友良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不局限于常规思路,而是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挖掘证据和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众多案件中,他凭借这种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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