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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获法院判决赔偿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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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626人看过
动物伤人专业律师 温志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5年
律所: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52520201125052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37479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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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9月,原告王X进入XX公司园区作业被犬只咬伤,构成十级伤残,就25万余元赔偿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温志晶律师受原告委托提起诉讼,梳理证据、申请鉴定并论证被告责任。最终法院判决XX公司赔偿170812.29元,驳回对柏颇公司诉求。
提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获法院判决赔偿17万余元

2024年9月,原告王X经许可进入锡林浩特XXXX有限公司园区作业时,不幸被该公司饲养的犬只咬伤,经诊断为多处开放伤、神经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原告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25万余元赔偿事宜与被告协商无果,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原告委托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温志晶律师,温志晶律师自2020年起在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执业,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开始为原告的权益奔走。

在案件初始阶段,温志晶律师凭借其曾在锡林郭勒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的经历,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她迅速着手梳理诊疗、园区管理等相关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为了更准确地确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以及误工、护理、营养期限,温志晶律师申请了司法鉴定。这一系列动作,为后续在法庭上的有力论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过程中,XX公司辩称原告存在私自靠近、挑逗犬只的重大过失,柏颇公司则主张其非犬只饲养管理人,不应担责。面对被告的抗辩,温志晶律师运用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庭审中清晰地论证了XX公司未尽管理义务,而原告并无过错。她结合之前梳理的证据和司法鉴定结果,有条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温志晶律师还展现了她作为企业法务的经验。她在处理案件时,注重从多方面考虑问题,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还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模式。这使得她在与对方律师和企业代表的交锋中,能够更加从容应对,为原告争取最大的利益。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判决XX公司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70812.29元,驳回原告对柏颇公司的诉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XX公司作为饲养人未充分约束犬只,且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柏颇公司非饲养、管理人,无过错不担责。温志晶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温志晶律师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全区律师工作课题调研文章二等奖、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她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诚为本、以专制胜的执业理念,为锡林郭勒盟各类客户提供着高效、可靠的全方位法律保障。同时,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方面有着丰富经验,为企业规避了很多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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