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家建材公司就遭遇类似困境,因合同违约金问题陷入诉讼。在广西的一起湿拌砂浆购销合同纠纷中,双方就违约金计算方式产生分歧,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而这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典型风险节点的解剖
在这起湿拌砂浆购销合同纠纷中,风险源于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及后续的争议处理。合同中虽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标准,但被告在拖欠货款后,以“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原告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应按LPR计算违约金”为由提起上诉。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的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杨国鹏深知,此类合同纠纷中,违约金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是关键风险点。一旦对合同条款理解不准确,或者在诉讼中不能有效举证,就可能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在实际案件中,如何证明违约金约定的合理性成为难点。
律师如何用规则或制度阻断风险
面对被告的上诉,杨国鹏律师迅速制定应对策略。他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合同中违约金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按一审认定标准计算的违约金总额未超出被告主张的上限。在过往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中,杨国鹏律师警觉到,必须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进行有力抗辩。他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围绕违约金约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标准展开专业抗辩。在二审过程中,他精准把握上诉人的上诉核心争议点,用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依据,向法院阐述一审判决认定违约金的合法性,阻断了被告不合理诉求可能带来的风险。
从个案到常态化防控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需要建立常态化的风险防控机制。杨国鹏律师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违约金等重要条款的约定,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纠纷。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企业还可以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法律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合同违约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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