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采纳凌律师专业意见,依法将重罪强奸罪变更为强制猥亵罪,并充分采纳坦白、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凌灿伟律师严谨专业的工作过程。接案时,凌律师通过初步判断,明确此案件的关键在于厘清罪名定义。面对强奸罪(中止)这一指控,他意识到大量证据是辩护的核心基石。此罪涉及未成年人,证据繁杂,社会关注度高、量刑压力大。凌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全面审查证据、现场细节、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及法医鉴定。他仔细研究证据之间的逻辑联系和证明力,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在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的行为究竟应定性为强奸罪(中止)还是强制猥亵罪。公诉方坚持认为被告人构成强奸罪(中止),而凌律师则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指出被告人主观上自动放弃奸淫,客观上实施了猥亵行为,其行为同时符合强奸罪中止与强制猥亵罪既遂构成要件,依据法律应择一重罪论处。他引用了具体的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有力的论证。
在扭转局面的环节上,凌律师抓住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辩护。通过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对法律适用的准确解读,他成功地推翻了不当定性,将案件拉回到正确的定罪轨道上。同时,他还同步提出了被告人具有坦白、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宽大的量刑。
凌灿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有12年,具备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达州市仲裁员、大竹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多重身份。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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