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是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林先生起诉被告朱先生,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还要支付律师费4万元。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这60万借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
最初,林先生掌握的证据有2017年10月1日与朱先生签订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个人借款抵押合同》,朱先生出具的收到60万元现金的收条,2018年1月31日的《借款确认书》《还款计划书》,以及支付宝和微信的转账记录。但林先生对于现金支付部分未提交证据证明,且转账金额大小不等,有违一般民间借贷常理。而朱先生最初缺失能有力证明借款不合法的关键证据。
胡雨薇律师介入后,指导朱先生收集关键证据。朱先生提交了转账记录,显示他向林先生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转账共计339268元;还提交了聊天记录,其中反映出部分转账涉及赌债,微信聊天记录也显示了双方涉赌的内容以及林先生对朱先生参赌输赢及结算的记录。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林先生一方可能会质证称转账是其他经济往来,聊天记录不能证明是赌债。胡雨薇律师则回应,转账记录与林先生主张的借款金额和还款情况不符,聊天记录清晰显示了涉赌内容和结算情况,足以证明该“借款”涉嫌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
最终,法院再审认为,依朱先生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林先生涉嫌犯罪,林先生的起诉应予驳回,撤销了原审判决。
胡雨薇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资金往来记录,以确认款项的流向和实际情况;重视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从中挖掘能反映案件真实性质的信息;对不符合常理的证据细节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案件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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