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在谭XX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罪一案中,这一程序要点成为了辩护的关键。2018年开始执业的黄传斌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为谭XX争取缓刑适用。
黄传斌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前往法院查阅了全部的侦查卷宗。自2018年执业以来,黄传斌律师承办了几百余件刑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阅卷过程中,他仔细分析了谭XX的涉案情节。他发现谭XX系案件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主动表示愿意退赃。这些情节为争取缓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在庭审前,黄传斌律师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他向法官提出,谭XX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应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官初步答复称,虽然谭XX有一些从轻情节,但还需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黄传斌律师补充理由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谭XX作为从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其居住社区出具的社会调查也显示对其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同时,谭XX与配偶均涉本案,二人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照料,家庭存在实际困难,适用缓刑更有利于其家庭的稳定和子女的成长。最终,法官经过综合考虑,采纳了黄传斌律师的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黄传斌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从谭XX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辩护。他强调谭XX的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谭XX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罪,但鉴于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决定对其缓刑执行。
黄传斌律师在本案中,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了缓刑适用的程序要点,通过与法官的有效沟通和精彩的庭审辩护,成功为谭XX争取到了缓刑判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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