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于2007年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婚后因生活琐事和长期异地,矛盾激化。原告在2024年、2025年两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后双方分居满两年。2026年4月,原告第三次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子女抚养权、分割七处房产及共同债务等。被告起初不同意离婚,委托朱邺律师代理应诉。
朱邺律师接收案件后,凭借其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以及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资质,全面梳理婚姻存续期间的各项事实。他核对七处房产产权登记、贷款合同等关键证据,结合原告多次起诉、长期分居的情况,判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认为调解是最优解。因为朱邺律师熟悉婚姻关系中的情感因素和法律规定,他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对抗可能会让双方陷入长期诉讼,对当事人和子女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庭审中,朱邺律师围绕子女最佳利益、财产公平分割、债务合理承担等核心要点,与对方及法院多次沟通协商。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为被告争取权益。他的跨领域能力使他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考虑法律层面的问题,还能兼顾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和实际情况。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并承担医疗费、教育费至子女学业完成;部分房产归男方,部分归女方,夫妻共同贷款由男方负责清偿;男方分期向女方支付财产补偿款50万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半承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合法有效。
朱邺律师常说,婚姻从不是简单粗暴的一拍两散,理想的婚姻解体,应当以平衡双方权益为核心,温和妥善地落幕,最大限度规避日后再生矛盾与纠纷。在这个案件中,他正是秉持这一理念,通过调解的方式,避免了长期诉讼对当事人及子女造成的二次伤害,实现了子女抚养安排最有利于未成年成长、女方取得核心居住与经营财产、债务与补偿公平划分的结果。处理此类复杂的婚姻家事交叉案件,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平衡双方权益,以调解优先,避免不必要的对抗,这也是朱邺律师一直以来的办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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