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在路边正常行走时,突然被被告A醉酒驾驶的小型轿车猛烈碰撞,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交警部门迅速介入,认定被告A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A随后经专业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然而,原告手中虽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鉴定报告,但面对被告B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免责抗辩以及被告A对伤残鉴定的异议,原告在索赔之路上困难重重。
2024年5月,原告A找到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寻求帮助。魏建明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类似案件。他深知此类案件中保险公司常以各种理由免责,而伤残鉴定的争议也可能影响赔偿金额。面对原告的困境,魏建明律师没有急于起诉,而是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制定了一套全面的诉讼策略。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被告B保险公司以被告A醉酒驾驶为由主张免责。魏建明律师对此早有准备,他熟练地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条例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醉酒驾驶不免除交强险垫付及赔偿责任”。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详细阐述法律条文的适用情况,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无理抗辩。这一关键论证让法院认可了原告在交强险限额内获得足额赔偿的权利,成功突破了保险免责的壁垒。
与此同时,被告A对伤残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魏建明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启动重新鉴定程序,他提前仔细核查原鉴定机构的资质及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确保鉴定过程合法合规。在重新鉴定过程中,他精心整理并提供了完整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据,为重新鉴定提供了坚实的支撑。最终,重新鉴定结论维持了十级伤残的认定,为原告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核心损失提供了有力依据。
在损失项目的梳理方面,魏建明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他全面细致地梳理了原告的各项损失,针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核算。为了确保各项损失得到合理赔偿,他补充提交了门诊票据、病历资料、误工证明、被扶养人身份信息等大量证据。虽然部分诉求(如误工期、护理期)因证据不足未完全支持,但他通过精准举证,确保了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核心损失全额获赔,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A醉酒驾驶构成侵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B保险公司虽主张商业险免责,但交强险仍需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重新鉴定后维持十级伤残结论,依法核定各项损失。被告A已垫付的费用依法抵扣后,被告B保险公司需赔偿原告A108115.3元,被告A需赔偿鉴定费1900元,案件受理费1760.66元由原告A负担255.1元,被告A负担1505.56元。
不过,本案中原告的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可另行主张。魏建明律师告知原告,若后续产生相关费用,可凭借相关证据再次提起诉讼,为原告保留了后续维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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