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充满挑战的航行,而张腾林律师就是那位经验丰富的舵手,引领着当事人驶向胜利的彼岸。
先来看她代理的发起人责任纠纷案。王X出资22万元欲占新设广州某包材公司10%股份,可郭X、唐X设立公司时未将王X登记为股东,还擅自将公司承包给案外人。一审时,张腾林律师围绕核心诉讼请求,迅速组织起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如同坚固的基石,清晰地证明了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X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而郭X、唐X的行为剥夺了王X的股东权利,导致其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最终,一审法院采信了她的意见,支持了王X的核心诉请。
郭X、唐X不服上诉,二审中提出“王X知晓收购细节、全程参与经营、默认股权代持”等理由。此时,张腾林律师展现出了她深厚的专业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她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逐一专业抗辩。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X知晓股权代持事宜,其擅自设立公司、承包公司的行为属于对合作事务的重大变更,未征求王X同意,实质剥夺了王X的股东基本权利,严重违反口头协议约定。正是她的精准反驳,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帮助王X成功追回全部出资款并获得资金占用利息。
再看民间借贷纠纷案。四原告以王X生前向被告鹿X银行转账共计XXX元为由,认为该款项系借款,多次要求返还未果后诉至法院。鹿X辩称原告的起诉属于重复起诉,案涉款项是王X通过其向某文化传媒公司的投资款。
张腾林律师作为鹿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首先从程序上精准识别原告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为实体抗辩奠定基础。在实体方面,她提交多组关键证据,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公司相关文件、现场照片等,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王X系案涉文化传媒公司隐名股东,鹿X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的转款系对公司的投资款。针对原告提交的“用途说明”,她也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角度进行有力质证。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张腾林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万件。她先后供职于法院、大型国有企业,这使得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法律事务的重点。无论是在刑事还是婚姻继承领域,她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着“秉法而立,持正而行”“以专业护权益,以敬畏守初心”等执业理念,全心全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这两个案件中,张腾林律师展现出了她在不同案件中的应变能力和专业素养。她精准把握合同解除要件、紧扣案件核心争议,全程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她精通商事纠纷法律适用,高效应对庭审争议,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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