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场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赵孟亮律师就是那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勇士。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民商事纠纷和刑事辩护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赵孟亮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开始在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自执业以来,他专注于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擅长在复杂刑事案件中寻找程序与实体的双重突破口。
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始终坚持“每案必研、每证必质”的办案风格。在王佰东故意伤害案中,面对被告人拒不认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的不利局面,赵孟亮敏锐地指出侦查阶段存在的程序瑕疵,并提出正当防卫、事实不清等核心辩护意见。虽因互殴情节未被法庭采纳无罪意见,但他对证据链的穿透式质证有效推动了法院对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被告人仅获刑八个月,远低于公诉机关原建议的一年零六个月,民事赔偿比例也降至60%。
在民商事领域,赵孟亮同样表现出色。在某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施工方追索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涉案标的额380余万元。发包方以“质量不合格拒付”进行抗辩,赵孟亮通过梳理数百份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成功推翻了发包方的抗辩。最终,法院判决发包方支付全部欠款及违约金,并确认施工方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另一起典型案件是货款99万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以第三人已诉讼为由,主张“已诉讼即不怠于”,认为原告代位权诉讼失去意义。赵孟亮紧扣《民法典》第535条,以第三人起诉时间晚于代位权诉讼为关键突破口,结合第三人多起被执行记录与资金压力事实,成功论证“怠于行使”状态在起诉时依然存续,否决了被告的抗辩,推动法院支持99万元货款由次债务人直接清偿,实现了债权人代位权在国企债务链中的实质性突破。
还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72岁的原告主张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及鉴定费等赔偿,但保险公司以原告已达退休年龄为由,不认可误工费等部分赔偿。赵孟亮紧扣《冀高法〔2020〕31号》文件,以司法鉴定为依据,合理调整赔偿标准,成功说服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使原本被大幅削减的诉求获得89%支持率,打破了“退休即无劳动能力”的偏见,彰显了对高龄受害人权益的系统性保护能力。
赵孟亮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诚信、负责”的服务理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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