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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老人为分割共有房屋起诉,法院调解实现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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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840人看过
导读:外地老人侯XX因与兄弟姐妹共有房屋分割问题无法获得妥善解决方案。律师李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积极参与调解,推动西宁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决定,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及补偿事宜,体现了律师在调解纠纷方面的优势。目前案件已达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外地老人为分割共有房屋起诉,法院调解实现产权变更

在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中,被告侯XX在面对原告侯XX提出的分割共有房屋的诉求时,采取了强硬的态度。当原告侯XX因年事已高且在外地生活,无暇顾及案涉房屋,欲将其出售并征求被告意见时,被告侯XX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房屋,也不愿意购买原告的房屋份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侯XX无奈之下提起了诉讼一审中,由于双方矛盾较大,案件陷入了僵持局面,这给原告侯XX带来了极大的程序劣势。

就在原告侯XX感到无助时,李斌律师接手了此案。李斌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350+件,尤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他深知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至关重要,于是转换策略,将工作重点放在了调解上。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如何公平合理地分割共有房屋以及确定房屋使用费用的问题。李斌律师凭借自己在纠纷调解方面的专业能力,运用耐心沟通和细致分析的技巧,当场瓦解了被告方不合理的坚持。李斌律师详细地向被告方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他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合理分割并给予相应补偿是公平公正的解决方式。在李斌律师的努力下,被告方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合理之处。被告侯XX的代理人原本坚持不同意分割房屋,但在李斌律师有理有据的分析下,开始沉默思考,态度也有所缓和。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位于西宁市XXX的房屋产权归原告侯XX个人所有;原告侯XX分别向被告侯XX、侯XX支付房屋补偿款4X230元。这一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原告侯XX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被告方的利益。

虽然本案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但李斌律师也指出,此类共有物分割纠纷反映出在家庭财产处理方面,缺乏明确的沟通和合理的规划容易引发矛盾。在后续过程中,如果被告方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原告侯XX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李斌律师为当事人保留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路径,以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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