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板是个生意人,想着投资公寓赚点收益。他和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了多份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还一次性付了一大笔钱。合同约定公司定期给他固定收益。当时张老板觉得这事儿挺靠谱,毕竟在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公司看着也正规,就没太担心。
可没想到,公司开始拖欠收益款项。张老板慌了,赶紧找公司理论。公司法定代表人倒是出具了协议,确认欠款还承诺偿还。张老板稍微安心了点,可对方只付了少量款项后就没了下文。张老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自己一次次去催,结果都不理想,钱还是要不回来,他心里又焦虑又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经朋友介绍,张老板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班律师执业三年,是律所高级合伙人,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班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合同虽名为租赁和委托管理,但双方并未实际交付房屋,也不共担经营风险,这其实是民间借贷关系。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关键细节,班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张老板收集相关合同、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固定借贷关系和欠款事实。
庭审中,对方坚称是租赁委托管理关系。班律师则指出,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双方实为借贷,公司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同时,法定代表人出具协议确认欠款,构成债务加入,应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激烈交锋,法院最终采纳了班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房地产经纪公司返还张老板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张老板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合同要明确法律关系,别被表面形式迷惑。第二,遇到违约及时保留证据,便于维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合同不能只看表面,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在这个案子里,班兆然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合同实质是借贷关系这一被忽略的点,帮张老板打赢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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