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琪律师在此类案件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他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曹XX与被告陆XX通过网络游戏相识,2021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以业务发展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支付宝、微信累计转账299828.88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万元,借期一年,月利率4%,违约需承担律师费等费用。然而,被告仅支付两个月利息后便未再履约,原告诉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委托张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是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法院于2022年3月立案受理此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到庭,而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张琪律师指导原告举证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此证实借贷事实。法院结合这些证据核实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情况,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张琪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法院判决被告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283224.88元及利息(1X月X日起按年利率14.8%计算至实际还清日),同时被告还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律师费6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5070元也由被告负担。
判决理由明确指出,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本金以实际转账金额为准;双方约定利率超出法定上限,已支付利息中超出部分折抵本金;律师费符合收费标准,应予支持。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张琪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张琪律师不仅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他还处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民事案件方面,他代理的陈某诉上海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指导案例;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帮助戴某某、束某等当事人在财产分割上获得了应有的权益;在保险拒赔案件中,为朱某某、李某某等当事人争取到了高额赔偿。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也为汤某、陆某等众多当事人成功辩护,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或减轻量刑的结果。
张琪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在江苏省镇江市的法律领域不断积累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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