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流有限公司与XX报关公司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采用更改进口货物合同成交方式的手段伪报报关,累计偷逃应缴税款39.50万元。张X作为XX物流有限公司国际部操作员,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任职时参与60票报关业务,涉及偷逃应缴税款28.57万元。之后,张X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长春海关缉私局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此情况下,张X委托了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马云航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为他的合法权益奋力一搏。那么,马云航律师将如何在这个复杂的案件中开展工作并为张X争取有利结果呢?
马云航律师自执业证号为12201202510956400,他所在的律师事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合大厦3A层。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经济犯罪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的约70%。
在接受张X的委托后,马云航律师迅速全面介入案件处理。他深知这起案件系单位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关联案件,张X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其参与的走私行为偷逃应缴税款28.57万元,已达到单位犯罪立案标准。于是,他首先细致梳理案件卷宗,精准把握本案系单位犯罪、当事人犯罪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具有如实供述和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马云航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进行专业、高效的沟通。他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并结合案件事实,向检察机关清晰呈现本案的特殊情况,全面阐述对张X有利的辩护意见,让检察机关充分考量本案的各项从宽情节。经过不懈努力,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X的行为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同时本案系单位犯罪且犯罪数额刚达立案标准。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马云航律师的专业辩护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凭借对案件的精准把控和与检察机关的有效沟通,成功帮助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的职业发展和生活消除了刑事犯罪记录的不利影响。这起案例不仅体现了马云航律师在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也反映出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厚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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