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2023年2月起,未成年人秦XX以江门市两处房屋为据点,明知他人实施XX诈骗犯罪,仍利用网关、光猫和固定电话为诈骗人员架设、维护设备。原审被告人张XX(2006年出生)受雇于秦XX,负责其中一处据点的设备架设与维护,为诈骗人员远程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诈骗人员冒充“客服人员”,以注销网贷额度、消除不良征信等名义诱导被害人转账,期间共骗取5名被害人资金合计144万余元,其中张XX负责的设备关联涉案金额38万余元。案发后,秦XX、张XX被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及秦XX违法所得7万元,二人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判决缴获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秦XX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张XX与秦XX共同退赔部分被害人剩余损失。秦XX对一审量刑及退赔金额认定不服,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系从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悔罪,违法所得仅2万元且已退赔7万元,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原判量刑过重,责令退赔共同犯罪总额不当。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邓泳怡律师接手案件后,重点围绕秦XX的从犯地位、未成年人身份、认罪悔罪态度、退赔情况等量刑情节,以及违法所得与退赔义务的关联性展开分析。律师通过梳理秦XX与张XX的供述、证人证言、公安机关扣押材料等证据,明确了秦XX的非法获利数额。这些证据显示,秦XX违法所得约7万元、张XX违法所得约3500元。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秦XX系未成年人、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原审判决已据此对其作出从轻、减轻处罚和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多名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未挽回的危害后果,原判量刑并无不当,所以维持原判第一、二项(即对秦XX、张XX的定罪量刑)。同时,法院认定,XX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退赔义务。原判认定二人退赔金额欠妥,应予纠正。
最终判决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这个案子由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的邓泳怡律师代理。
从这个案子我们能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涉及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对于退赔责任的认定,要根据每个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非法获利数额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而且,犯罪嫌疑人如果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一定要及时向律师说明,以便律师更好地为其辩护。
回顾这个案子,原本一审判决秦XX要退赔百万余元,经过邓泳怡律师的努力,二审改判按非法获利数额退赔,大大减轻了秦XX的退赔责任。邓泳怡律师从业10多年,执业以来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她拥有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还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这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退赔责任认定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证据细节,恰恰是她被评为2024年度热心公益事业律师和2024年度中山市律协会优秀委员会委员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