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正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2023年开始执业的王世奇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执业经验,抓住了诉讼时效中断这一关键机会,为原告赢得了胜诉。
王世奇律师接案后,首要行动就是全面收集证据。自执业以来,他承办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深知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他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供的《产品购销合同》《往来账项询证函》、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系列材料,从中梳理出关键信息。
2025年X月,王世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货款XXX.12元及利息。被告则辩称,货款发生在2015-2018年,原告起诉时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针对被告的抗辩,王世奇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日期不应早于20XX年X月X日。虽然截至2022年X月XX日,涉案货款看似已超过诉讼时效,但2022年X月XX日和2022年X月XX日的照片及通话录音显示,原告工作人员向被告工作人员明确表达对账要求并提及欠款金额,被告未提出异议且表示等赔付款下来都不是问题,这属于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诉讼时效应自2022年X月XX日起重新计算。此外,2024年X月XX日原告再次向被告工作人员发送短信对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x》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在与法院的沟通中,王世奇律师于2025年X月XX日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清单和代理意见,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初步审查后,对诉讼时效问题存在疑虑。王世奇律师随即补充说明,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条文,强调被告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使得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世奇律师的意见,认定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
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王世奇律师主张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计算。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情况,按照欠付货款金额的3%支持了37915.68元的逾期付款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货款XXX.12元、逾期付款利息37915.68元,共计XXX.8元。王世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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