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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律师助力被告减少八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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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805人看过
导读:2024年1月20日4时许,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在哈尔滨发生。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小X和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乘车人无责任。
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律师助力被告减少八成赔偿

这起事故还涉及车辆租赁问题。L把车租给了W,租金400元/天,W又将车转租给李X,租金450元/天。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于是将L和W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827,715元。

L得知自己成了被告,面临巨额赔偿,整个人都慌了神。这时,他找到了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交通事故领域经验丰富。

接手案件后,高律师提出了几个关键观点。第一,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确认过W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才出租。第二,L检验过W的驾驶证,后来W驾驶证注销却未通知L,事发时L并不知晓,W隐瞒这一情况还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第三,本案应当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原告未追加,影响了本案责任的合理承担,而且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时,查看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还有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等很多证据。法院确认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也明确了车辆租赁和转租的过程。法院认为,小X在本次事故中属于“好意同乘”,他自己也存在一定过错,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没尽到提醒义务。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还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作为车辆出租中间人,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存在过错。所以,虽然李X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经在事故中死亡,L和W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原本可能要承担80多万的死亡赔偿金,在高律师的努力下,只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损失83,211.50元,成功减少了八成多的赔偿金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在交通事故涉及的租赁纠纷中,咱们普通人要注意一些事儿。一是出租车辆时,一定要仔细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确认其有合法驾驶资格。二是如果发现驾驶证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多年的执业经历让他处理过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开庭前深入仔细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开庭中不断铿锵有力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抓住了案件的关键细节,成功为L减少了赔偿金。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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