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AXX好意搭乘F某骑电动自行车,在特定路口与案外人G某的轿车碰撞。F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AXX承担主要责任,G某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G某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获赔510608.53元。2019年底,AXX和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费用结清,双方不再追究。
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将AXX诉至法院。AXX慌了神,他觉得自己明明已经和对方达成协议,钱也赔了,怎么又被起诉了呢?这时候,他想到了找律师帮忙,于是找到了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陈军李律师。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开始工作。他多次和AXX深入交流,了解到AXX不仅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和约5万元安葬费,还一直赡养原告DXX。接着,陈律师重点收集和核实证据,拿到了《证明》原件,确认上面有双方当事人和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真实有效。他还调取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以及原告方和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
有了这些证据,陈律师制定了辩护策略。一方面强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AXX无需再赔偿;另一方面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和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防止虚假诉讼。同时指出原告方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地展示证据,围绕辩护思路进行辩论。他详细说明了《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原告方起诉的不合理之处。最终,法院认为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事故费用结清,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发生事故后签订的赔偿协议一定要重视,它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
第二,处理纠纷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协议、支付凭证等,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
第三,做人做事要讲诚信,不能随意违反已达成的约定。
在这个案子里,陈军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收集证据、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委托人AXX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AXX的合法权益,展现了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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