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清晨,在某居民小区道路内,林XX被明X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并碾压,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林X起初想着有相关证据,赔偿应该不是大问题,毕竟父亲是无辜受害的。
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调查后,因现有证据无法判定事故成因,没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只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保险公司趁机主张,死者林XX是精神残疾人士,监护疏于管理,自身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应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想大幅降低赔偿金额。林X陷入困境,四处打听解决办法,可都没啥效果,他焦虑得不行,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根本赢不了这场赔偿官司。
后来,林X经人介绍找到了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的刘必成律师。刘必成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累计办案数百余件。
刘律师仔细梳理案件材料,发现大家都忽略了一个关键细节,在事故发生的小区内道路,虽属公共交通管理范畴之外,但机动车通行仍负有最高安全注意义务。而被告明X作为驾驶员,“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这很可能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围绕这个细节,刘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林X整理事故证明、现场情况等相关证据,翻找和事故有关的信息,调阅明X驾驶车辆的保险等相关资料。之后代理林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就事故责任划分展开激烈交锋。保险公司坚持死者应担主责。刘律师则明确指出,事故发生在小区内部道路,机动车仍要负最高安全注意义务,明X驾驶时未仔细观察道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死者虽有残疾且在道路坐卧,但无证据证明其有主动追求损害的故意。律师主张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林X在庭审时紧张得手心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刘律师的意见。认定明X驾驶机动车在小区内未尽安全驾驶、仔细观察义务,是事故原因之一,同时死者林XX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也有过错。综合双方情况,法院酌定机动车一方承担60%赔偿责任,死者自负40%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林X支付赔偿款共计297,675.46元,并驳回了保险公司相关抗辩意见。听到判决结果,林X紧张的神经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遇到类似情况心里不慌:第一,保存好事故现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留意事故发生地的管理规定和车辆行驶义务;第三,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别慌张,证据和法律能说话。在这个案子里,刘必成律师抓住小区内机动车安全注意义务的关键细节,为林X争取到近30万赔偿,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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