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共同财产遗嘱该如何立
若要立房产共同财产遗嘱,需先明确共同财产中自己的份额。夫妻共同房产,一般各占二分之一。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份额内的房产。
遗嘱形式多样,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内容应清晰写明房产位置、面积等信息,明确继承人,避免产生歧义。同时,见证人需符合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二、房产共同财产遗嘱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共同财产遗嘱不合法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遗嘱人不具民事行为能力,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所立遗嘱无效。二是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遗嘱是受胁迫、欺骗所立,则不合法。三是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房产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共有人的部分,遗嘱人无权处分,该部分处分无效。四是遗嘱形式不合法,比如自书遗嘱无遗嘱人签名或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未及时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等。五是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三、房产共同财产遗嘱无效时继承人权益咋保障?
房产共同财产遗嘱无效,可按法定继承保障继承人权益。首先确定共同财产中各共有人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才是可继承财产。
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按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在探讨房产共同财产遗嘱该如何立时,会延伸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立下遗嘱后又改变了想法,能否撤销或变更遗嘱呢?答案是可以的,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遗嘱的方式撤销或变更原遗嘱。还有,当夫妻一方擅自对共同房产立下遗嘱时,该遗嘱是否有效呢?这种情况下只有处分自己份额的部分才可能有效。房产遗嘱牵涉的法律情形较为复杂,若你对房产共同财产遗嘱的设立、变更、效力等仍有疑问,为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和风险,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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