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X某是在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终身寿险。后来他因病申请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无情拒绝。保险公司在一审中主张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还提供了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这案子找到魏宪合律师时,他已经从2010年执业至今,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处理合同纠纷那是相当有经验。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也无证据证明他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可保险公司不服,选择了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双方都没有提交新证据,但魏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持续为冯X某据理力争。
二审法院最终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X某本人操作。同时,冯X某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无证据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所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应承担保险责任。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通过这个案例,咱们普通人在购买保险时可得留个心眼。投保时一定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但同时也要注意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询问义务。如果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要积极寻求法律帮助。
这起案件最终冯X某成功拿到了保险金,这背后离不开魏宪合律师的努力。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学基础。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众多同类案件,丰富的经验让他在本案中迅速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他抓住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这一要点,在一审和二审中都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作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身份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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