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时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严重后果。经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没有赔偿谅解的情况下,当事人极有可能被刑事拘留,后续还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将给他留下案底,对其工作和家庭产生重大影响。而且,近年来交通类刑事案件有收紧、从严的趋势,当事人的处境十分危急。
曹頔繁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他敏锐地意识到,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是当务之急。于是,曹頔繁律师及时和办案警官沟通,详细阐述了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理由,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使当事人避免了刑事拘留的不利局面。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頔繁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他逐一核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问题、当事人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在这个过程中,曹頔繁律师发现本案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当事人不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从重处罚情节,属于过失犯罪、初犯、偶犯,还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法律风险,曹頔繁律师全程指导并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近亲属开展沟通协商。他耐心地向当事人和被害人近亲属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当事人顺利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为案件从宽处理奠定了关键基础。
曹頔繁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和检察官多次沟通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不起诉法律意见。在法律意见中,他重点阐述了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无恶劣情节、社会危害性小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论证本案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同时,他还申请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召开了听证会,对案件的处理进行了听证。经过依法审查,检察机关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最终认定当事人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获谅解、无严重违法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以往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曹頔繁律师也处理过类似情况。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通过这次成功的辩护,不仅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交通肇事类案件中的具体适用。在交通类刑事案件收紧、从严的趋势下,取得不起诉的结果实属不易,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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