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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案:证据助力被告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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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314人看过
导读:厉春艳律师自2014年起执业,服务于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她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超100件。下面这起网络赌博犯罪案件,充分展现了她在证据梳理和运用上的能力。
网络赌博案:证据助力被告人获缓刑

被告人W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一起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罪名复杂,包含开设赌场、传授犯罪方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信等多项罪名。公诉机关指控WX注册境外赌博平台“XX12”代理账号,发展下级代理及会员,抽取赌资流水,构成开设赌场罪,且认定情节严重,面临较重刑事处罚。WX作为中间层级代理,涉案层级多、金额认定争议大,一旦被认定“情节严重”,将难以适用缓刑

最初,当事人WX掌握的证据有限,对于自己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清晰有力的证明,也没有足够证据反驳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而关键缺失的证据包括能证明其从犯地位的证据、能说明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证据以及立功证据。

厉春艳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为了界定WX的犯罪地位,律师仔细查阅卷宗,从平台搭建、运营、资金结算等方面入手,收集到WX仅为赌博平台代理链条中的中间环节,未参与核心活动,仅提供推广与开户帮助的证据,以此主张其为从犯。针对“情节严重”的指控,律师结合在案证据、网络赌博司法认定标准,详细梳理WX的实际获利情况,发现其实际获利仅X万余元,来源于平台奖励而非直接抽头,且下级账户虽多,但真实活跃玩家有限,赌资流水未达情节严重标准。此外,律师还收集到WX举报销售假烟、经查证属实的立功证据。同时,律师系统归纳了W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庭审中真诚悔罪,离异后独自抚养子女、赡养重病父母等从轻情节的证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公诉机关可能会对WX的从犯地位、未达“情节严重”标准以及立功情节提出质疑。针对从犯地位的质疑,律师回应称,WX未参与平台的核心运营活动,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符合从犯的认定条件。对于“情节严重”的指控,律师依据证据说明WX的实际获利和赌资流水情况未达到标准。对于立功情节,律师出示了相关查证属实的材料。

最终,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厉春艳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W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罚金已预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厉春艳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核查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确定是否为从犯;其次精准分析指控情节的证据是否充分,争取降低量刑起点;最后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包括立功、坦白、退赃等,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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