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D公司资产状况恶化,即便胜诉也难以执行,确定其他责任主体并追究其责任就成为维权的决定性环节。2006年执业的徐晓律师凭借多年的证券诉讼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机会,为投资者维权打开了新局面。
徐晓律师接案后,带领团队迅速展开行动。拥有丰富证券欺诈诉讼实务经验的徐晓,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他组织团队对XXD公司违法行为实施至今的大量公告进行研究分析。通过细致的工作,找出对应年份中可能对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承担责任的相关董监高和会计师事务所,厘清各主体的任职、履职情况、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最终确定了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
在与法院的沟通回合中,徐晓律师充分展现了其程序推进能力。徐晓律师向法院提出将18名董监高和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的请求,法院初步认为需进一步明确各被告的责任划分。徐晓律师随即补充理由,依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了各被告在XXD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中的具体责任。例如,指出被告柯XX作为董事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虚假陈述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柯XX组织安排财务造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同时,徐晓律师还提交了大量证据,包括XXD公司的公告、相关人员的任职文件等,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徐晓律师的意见,将18名董监高和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
在庭审过程中,徐晓律师团队对各被告的具体责任进行了充分举证。对于被告柯XX,团队指出其在2009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XXD公司董事长,召集主持审议案涉三个年报的董事会议并投赞成票,签字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却出现虚假陈述,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其他被告,团队也根据其在公司的职务和履职情况,详细说明了他们应承担的责任。经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本案所涉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者损失出具核算报告,并在核算结果的基础上酌定扣除了10%的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判决XXD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承担不同比例的连带赔偿责任。
徐晓律师在XXD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出色的程序推进能力,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体现了其在证券投资者保护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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