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的一家开发商被卷入了一场商标权纠纷。佛山市的百公司认为南通某电器公司及经营部,还有开发商XX公司侵害了其商标权。百公司要求XX公司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24万元,一审XX公司被认定不侵权,但百公司不服上诉。
王丹律师代表XX公司提出核心答辩意见。XX公司作为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发包工程,与侵权产品无直接买卖关系,招标文件未唯一指定侵权产品,且XX公司已尽审查义务,不知产品侵权。
二审法院认定XX公司的行为构成“销售”侵权产品,但支持了合法来源抗辩。考虑到小区已交付多年,拆除会导致利益失衡,最终判决XX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已交付产品无需拆除。王丹律师成功为XX公司免除赔偿及拆除责任,也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了合规指引。
除了商标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也时有发生。南通睿公司认为海门XX厂生产、销售,南电商公司授权的“中空透气坐垫”侵害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82万元。
王丹律师代表XX厂答辩,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坐垫前端中部设计有明显区别,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二者不构成相同或近似,XX厂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抗辩观点,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了睿公司的诉讼请求。睿公司不服上诉,王丹律师在二审中坚持核心观点,还提出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明确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保护范围。王丹律师精准分析侵权比对,采用多维度抗辩策略,有效应对上诉,为XX厂避免了巨额经济赔偿和潜在诉讼风险。
在这些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当遇到侵权纠纷时,最重要的是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抗辩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重视知识产权合规,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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