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当下,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南通王丹律师在处理多起知识产权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应对策略。
先来看一起商标权纠纷案。上诉人百公司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主张南通松公司、南经营部及XX公司侵害其商标权。百公司要求XX公司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4万元。一审法院认定XX公司不构成侵权,但百公司不服上诉。南通王丹律师代表XX公司提出抗辩,指出XX公司是发包人,与南通松公司无直接合同关系,招标文件未唯一指定侵权产品,且XX公司已尽合理审查义务。
二审法院虽认定XX公司构成“销售”侵权商品,但认可了合法来源抗辩。法院认为XX公司能证明侵权产品由承包人提供,且无证据证明其明知侵权。考虑到小区已交付多年,拆除产品会导致利益失衡,最终判决XX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无需拆除已交付产品。南通王丹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成功说服法院适用合法来源抗辩条款,为客户免除了24万元赔偿及诉讼费用,还避免了拆除带来的巨额成本和群体纠纷,同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了注意义务边界。
再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睿公司认为XX厂和南电商公司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要求赔偿82万元。南通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抗辩,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坐垫前端中部设计上有明显区别,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二者不构成近似,且XX厂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抗辩观点,认为该区别足以改变整体视觉效果,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南通王丹律师准确识别关键部位设计差异,在庭审中清晰阐述不侵权理由,为客户避免了重大损失。
还有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二审。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南通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不侵权、现有设计和合法来源抗辩。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前端中部设计上的差异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南通王丹律师精准把握侵权比对标准,采用多维度抗辩策略,有效应对上诉,促成二审维持原判,为客户避免了巨额赔偿,明确了专利保护边界,降低了潜在诉讼风险。
在这些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当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首先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最重要的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南通王丹律师在这些案件中的成功经验,为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