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中,被上诉人湖南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靖江市某冶金电力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起诉,原审法院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被告不服上诉。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
当事人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常面临诸多痛点。信息不对称是其一,企业对于专利技术特征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的了解往往有限,难以准确判断自身是否侵权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原审法院的判决让被告企业承受较大经营压力,若不积极应对,可能面临更大损失。程序拖延也是常见问题,漫长的诉讼周期会耗费企业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而赔偿数额的确定,当事人也常缺乏专业判断,可能导致承担不合理的高额赔偿。
邵如阳律师针对这些痛点展开了一系列工作。接受委托后,他首先深入比对技术特征,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与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逐项详细比对。通过这种细致的工作,寻找未覆盖或等同特征认定的争议点,为上诉构建坚实的法律基础。这体现了邵如阳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能够从复杂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中找到关键突破口。
同时,邵如阳律师评估赔偿计算方式,分析原审判决中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指出其中存在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与侵权情节不匹配等问题。这一举措为降低赔偿额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显示出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洞察力。
在二审程序中,邵如阳律师并未局限于传统的诉讼策略,而是综合考量诉讼周期、成本、商誉影响等因素,积极促成调解。他主动向法院表达调解意愿,并通过多轮沟通,向被上诉人方清晰展示了上诉理由的合理性及二审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远低于原审判决金额的赔偿额终结本案。
邵如阳律师的专业服务为当事人带来了显著价值。他有效降低了经济损失,将原审判决的20万元赔偿额大幅降至16.88万元,直接为客户节省了3.12万元的即期支出,并避免了后续可能因迟延履行产生的加倍利息。同时,调解方案明确约定了被上诉人在收到款项后立即申请解除对上诉人银行存款20万元的财产保全,迅速盘活了企业被冻结的资金,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此外,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避免了二审可能存在的败诉风险,更通过“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争议”的条款,彻底解决了纠纷,消除了长期诉讼对企业经营和商誉的潜在负面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邵如阳律师在这起专利侵权纠纷上诉案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度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灵活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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