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日益复杂。在这个领域,鹿静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为解决此类纠纷的专业能手。她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以精准的法律分析和高效的办案策略,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在徐州XX公司与青岛XX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中,难题接踵而至。一审法院在未取得XX公司委托手续的情况下确认牛X的答辩意见,且以证据不足驳回徐州XX公司的起诉;二审法院同样认为徐州XX公司证据不充分。这使得案件陷入僵局,徐州XX公司的合法权益面临难以保障的困境。
鹿静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她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本科,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让她一眼就看出了问题的关键。对于一审、二审法院采信牛X意见违反法定程序这一点,鹿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进行了细致且严谨的分析。她指出牛X在一审无授权、二审授权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其答辩意见不应被采信。
在证据认定方面,鹿静敏锐地发现徐州XX公司列举了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实际施工了部分涉案工程。她抓住徐州XX公司在一审庭审及申诉过程中强调可申请司法鉴定这一要点,指出原审法院仅以对方不认可就认定证据不足过于武断。通过对在案证据的深入研究,她证实了徐州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了《建筑装饰工程合同书》并部分履行的事实。
鹿静律师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为解决同类实务提供了重要的标尺。她精准把握法定程序和证据认定的能力,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迅速找到破局点,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断涌现的当下,她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策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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