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撤销要走什么程序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概念,程序也不同。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作为申请人。法院受理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审理中,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
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中可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
二、可撤销婚姻申请撤销需满足什么法律条件
根据《民法典》,可撤销婚姻申请撤销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注意,申请撤销婚姻应通过诉讼方式向法院提出,而非婚姻登记机关,且要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三、可撤销婚姻申请撤销时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可撤销婚姻目前主要有受胁迫结婚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两类。申请撤销程序如下:
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需准备起诉状、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据等材料。
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诉讼,要准备能证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相关证据及起诉状。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若认定符合撤销情形,将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
在探讨无效婚姻撤销要走什么程序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无效婚姻撤销后,可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一般而言,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子女抚养也是不能忽视的,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依然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要是你在无效婚姻撤销程序、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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