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连,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引发关注。被告人王XX(化名),身为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后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公诉机关指控王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为其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王XX到案后,其家属委托了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案件。
林岚青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是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执业期间,每年承办案件近百余起,无罪案件十余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刑民交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90%,同时在无罪辩护上有丰富实践经验,每年成功无罪辩护案例十余件。林岚青律师凭借敏锐的案件研判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技巧,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多次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不起诉等理想结果,更有案件入选中院指导案例,成功案例曾在《人民日报》刊登。
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此案后,通过会见、阅卷及与办案机关沟通,全面了解了案件细节。林岚青律师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辩护方案。首先是认罪认罚,鉴于王XX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律师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从宽处理。其次是量刑情节辩护,重点提出王XX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退赃”“积极预交罚金”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最后是程序适用,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体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林岚青律师依托过往积累的司法资源与跨部门沟通经验,灵活协调公检法等各司法主体,高效推进案件进程。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附加刑为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退缴的人民币27322.1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林岚青律师团队在这起案件中,精准把握量刑情节,将“如实供述”“退赃退赔”“预缴罚金”等情节转化为量刑优势,使被告人获得较轻刑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通过推动适用速裁程序,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减少了被告人羁押时间,并在庭审中有效沟通,确保法院充分采纳辩护观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林岚青律师的专业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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