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罗冰霜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起案件的上诉人张XX与被上诉人沈XX原系夫妻,2021年4月离婚。婚姻期间双方购买房屋一处,首付款由沈XX支付,余款按揭贷款在张XX名下银行卡扣款。2023年11月28日,双方在另案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屋归沈XX使用,剩余贷款由沈XX偿还,沈XX支付张XX13万元,房屋契税等费用由沈XX承担。然而,张XX却另行申请执行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其垫付的按揭款143300.68元,被法院裁定驳回后又提起上诉。
罗冰霜律师作为沈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知这起案件的关键所在。她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0件,在婚姻家事、民商事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而这起追偿权纠纷与婚姻关系紧密相关,对她来说并非陌生领域。
在法庭上,罗冰霜律师沉着冷静,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双方在另案调解中已就案涉房屋贷款问题处理完毕,调解书确认沈XX支付张XX13万元,已涵盖此前按揭款,张XX重复起诉无依据。同时,她还通过沈XX提交的银行流水,证明沈XX亦转账约6万元用于还贷,有力地反驳了张XX主张按揭款由其全额垫付的说法。
一审法院认为,案涉按揭款在另案调解时已实际发生,张XX明知但未主张,应视为双方已就该事项处理完毕,其另行起诉违反调解协议,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二审中,罗冰霜律师继续为沈XX据理力争。二审法院最终认为,双方已在另案中对案涉期间按揭款作出处理,张XX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胜利,不仅体现了罗冰霜律师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她“做一个有温度、宽度、深度、高度的律师,不以打官司为目的,为当事人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她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熟悉政法机关工作流程,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节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罗冰霜律师还担任着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同时也是省、市协会的重要成员,还拥有众多社会职务。她经常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和宜宾市交通广播“律师在线”栏目,不时向“华西都市报读本”和“宜宾晚报”就社会热点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她的这些经历和贡献,都为她在法律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在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罗冰霜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沈XX捍卫了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她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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