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各类案件的争议焦点不断考验着法律从业者的专业能力。从生命权纠纷到服务合同纠纷,再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复杂性。而在这些复杂案件的处理中,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张居宽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因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凭借其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积累的上千件案件的实务经验,在法庭上围绕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的辩论。他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积极为原告争取合理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一结果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他在处理案件时展现出了开阔的思路和务实的作风。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辩称合同无效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律师面对复杂的合同关系和双方的激烈争议,凭借其在企业合规、公司法等领域的深厚知识储备,引导法院重点审查《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虽然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张居宽律师在庭审中提交证据、进行质证等一系列专业动作,充分展现了他对案件的严谨态度和专业把控能力。他作为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在处理涉及合同和财务相关的案件时,能够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全面的视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里,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因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他凭借多年处理建筑工程领域案件的经验,协助法院查明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离不开张居宽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他作为企业合规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从合规的角度出发,为企业提供合理有效的法律建议,使相关法律风险得到合理有效的预见和及时的处理。
张居宽律师在这三起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他在法律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为解决各类法律争议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