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某发现与其结婚40年的丈夫Y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P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非婚生子T某,还擅自将15套商业房产赠与T某,而自己对这些事全然不知,手中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25年初,G某心急如焚地找到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此时距离她发现此事已过去一段时间,她担心时间越久越难维权。
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处理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对于此类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有着成熟的办案思路。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明财产性质和赠与行为的违法性是关键。顾丽媛律师没有急于让G某提供更多证据,而是先安抚她的情绪,然后制定了全面的调查取证计划。
距离G某委托顾丽媛律师正好1周时间,顾丽媛律师完成了委托手续,迅速组建了专业的办案团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开始收集相关证据。
第2周,顾丽媛律师安排专人前往房产管理部门,调取案涉15套房产的登记档案,详细了解房产的来源、产权变更等情况。同时,派人到Y某所在的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集股东分红凭证、项目开发资料等,以证明房产是Y某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
第3周,顾丽媛律师通过调查走访,获取了Y某与P某婚外情的相关证据,包括两人的交往记录、共同生活的照片等。这些证据进一步证明了Y某的赠与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4周,顾丽媛律师将收集到的所有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她根据证据撰写了详细的代理词,明确指出Y某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且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第5周,顾丽媛律师向四川省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法院受理案件后,确定了开庭时间。
第6周,庭审中,顾丽媛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代理意见。面对被告可能提出的“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她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清晰区分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界限。被告及第三人均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第7周,四川省XX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9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全面采纳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Y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协助将15套房产变更登记至G某名下,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虽然本案已经胜诉,但顾丽媛律师提醒G某,后续房产过户手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她会继续跟进,确保G某顺利拿到房产。同时,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顾丽媛律师已经为G某制定了强制执行的预案,为当事人保留了有效的维权路径,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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