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德锴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现任广东非凡(斗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还是一名高级企业合规师。他不仅持有高级合规师专业资格证,还先后担任珠海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第八届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这种刑辩实务与企业合规的双重专业优势,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游刃有余地在不同法律领域间切换。
在上述提到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就充分体现了邓律师的复合能力。2006年8月,中建某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了金碧海岸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吴先生与梁先生签订了分包协议。施工过程中,梁先生的工作人员梁先生分四次共收取了349771.57元工程款。吴先生认为这笔钱是梁先生代表梁先生领取的,应归自己所有;而梁先生则称这是自己作为实际施工人应得的款项。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的再审判决未认定梁先生的收款行为代表梁先生,吴先生便以不当得利为由再次起诉。邓律师作为梁先生的代理人,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他提供了工程预(结)算书工作证会议通知等证据,证明梁先生是金碧海岸43号至45号楼临时消防泵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这笔款项是其应得的工程款。同时,对于双方提供的情况说明,邓律师指出梁先生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说明更具证明力。
在二审中,邓律师又提交了会议纪要承诺书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金碧海岸消防工程暂定总价表等证据,进一步证明案涉工程存在新增的临时消防水泵工程,且原合同并不包含该工程。最终,法院认定吴先生的起诉属于重复诉讼,裁定驳回其起诉。
在当前复杂的商业环境下,单一法律视角往往存在局限性。像这种涉及工程款项的纠纷,不仅涉及到合同法律关系,还涉及到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如果律师只懂法律条文,而不了解工程领域的知识,就很难准确判断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而邓德锴律师凭借其复合背景和跨领域能力,能够深入理解案件的本质,为当事人提供全面、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这正是复合型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独特的价值所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