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连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被告人王XX(化名),身为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此次又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公诉机关指控王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为其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王XX到案后,其家属委托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案件。
林岚青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102202010211606,是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他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民交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后,通过会见、阅卷及与办案机关沟通,全面了解了案件细节。
面对这起案件,林岚青律师团队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鉴于王XX对指控事实无异议,林岚青律师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此争取从宽处理。同时,重点提出王XX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退赃”“积极预交罚金”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此外,还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体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
林岚青律师在刑民交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每年成功无罪辩护案例十余件。他凭借敏锐的案件研判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技巧,为这起案件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整个辩护过程中,林岚青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服务为当事人破解纠纷困局。
最终,法院采纳了林岚青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附加刑为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退缴的人民币27322.1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林岚青律师团队精准把握量刑情节,成功将“如实供述”“退赃退赔”“预缴罚金”等情节转化为量刑优势,使被告人获得较轻刑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通过推动适用速裁程序,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减少了被告人羁押时间,并在庭审中有效沟通,确保法院充分采纳辩护观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林岚青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专业表现,再次展现了他在刑民交叉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扎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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