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类鉴定 > 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

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245人看过
交通事故类鉴定专业律师 王文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09人 执业4年
律所: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220221050653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835513180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王文龙律师,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毕业于安徽大学,擅长办理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等。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更多>
导读:车辆停运损失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况判定。交通事故致停运,按责任划分确定,对方全责或主责,其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责任方承担,双方有责则按比例分担;他人侵权如非法扣车,侵权人担责;合同关系违约致停运,违约方赔偿。当事人主张损失需提供营运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据证明数额。
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

一、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

车辆停运损失的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因交通事故导致,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若对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其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停运损失。

若因他人侵权行为,如非法扣押车辆,侵权人需承担停运期间的损失。若是因合同关系导致,如运输合同中一方违约造成车辆停运,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主张停运损失,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数额,如营运合同、收入流水、维修记录等。

二、车辆停运损失索赔在法律上有何依据

车辆停运损失索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和《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若因侵权导致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无法运营,侵权人应赔偿停运损失。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遭受损失一方可依上述规定,向责任方索赔合理停运损失。

三、车辆停运损失索赔的法律举证责任谁承担?

车辆停运损失索赔中,举证责任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分配。索赔方即原告,需对停运损失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要证明车辆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如提供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明车辆因侵权等原因导致停运,可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记录等;还需证明停运期间的具体损失数额,可通过提供营运合同、营运收入流水、纳税凭证等证据计算得出。

而被告若对原告主张有异议,需对反驳观点举证,比如证明原告车辆未实际停运或损失计算不合理等。

当我们探讨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时,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损失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通常会结合车辆停运期间的运营成本、预期可得利润等方面综合考量。而且,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以及理赔的流程也是车主们比较关心的。若在事故中不止涉及两方,第三方是否也需承担部分责任等问题也值得关注。若你对车辆停运损失的承担主体、赔偿计算以及保险理赔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