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能文律师是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自2019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和政府公共法律服务。政府以及国有企业法律服务领域和董监高职务犯罪、建工串通投标罪等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还代理过多起亿以上标的诉讼案件。
此次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是工程承包方,被告是工程发包方。争议焦点于工程款项的结算,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存质量问题,不应支付全额款项;而承包方则坚称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发包方应支付剩余工程款。
案件初期,原告仅掌握了与被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一证据只能证明双方存合同关系,但对于工程是否按约完成、质量是否达标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等关键问题,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撑。而这些正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证据。
汪能文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申请调查令,前往相关部门调取了工程的规划审批文件、施工许可证等,以证明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接着,他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测量,收集了工程现场的照片、视频等资料,详细记录了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同时,他还梳理了双方之间的邮件往来、工作联系单等书面材料,从中寻找能够证明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线索。此外,他固定了多名参与工程建设的证人证言,这些证人能够证实承包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最后,为了确定工程质量是否达标,他申请了司法鉴定,由专业机构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测。
庭审中,这些补充收集的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对部分证据提出了质证意见,认为照片和视频可能存伪造的嫌疑,证人与原告存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信,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存问题等。针对被告的质证理由,汪能文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回应。对于照片和视频,他提供了拍摄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并证明拍摄过程的真实性;对于证人证言,他指出证人虽然与原告有工作关系,但他们的陈述是基于客观事实,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问题,他出示了该机构的合法资质证明,证明其具备鉴定资格。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这场涉及金额上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原告胜诉告终,被告需支付原告相应的工程款项。
汪能文律师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工程相关的审批文件和许可证,以确定工程的合法性;其次,注重收集现场资料和书面往来材料,以还原工程实际情况;最后,合理运用证人证言和司法鉴定,为案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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