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兆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专注于民商事领域,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事务。这起探矿权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是云南某矿业公司,被告是李XX,争议焦点于矿业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李XX签订的合作探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最初,李XX掌握的证据有双方签订的合作探矿协议以及若干补充协议,这些协议能证明双方存合作关系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李XX有履行协议义务的相关凭证,比如代为偿还债务的记录等。然而,关键缺失的证据是关于矿业公司股东结构变动后其决策解除协议的内部文件,以及矿业公司取回营业执照副本却拒绝出具给李XX导致无法领取经营许可证的直接证据。
和兆麟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申请调查令,前往相关部门调取矿业公司股东结构变动的详细资料,以此证明公司内部决策的变化对合作协议的影响。其次,通过梳理双方的邮件往来、会议记录等,固定了矿业公司取回营业执照副本却拒绝返还的证据。此外,还收集了李XX合作期间投入巨额资金的详细账目和凭证,以证明其对合作的积极履行。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矿业公司质证称,李XX存轻微违约行为,所以他们有权解除合同。和兆麟律师回应,根据合同法第563条规定,李XX的轻微违约构不成根本违约,矿业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同时,展示了矿业公司股东变动的证据,说明其解除合同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非李XX的违约;对于营业执照副本问题,出示相关证据证明是矿业公司的行为导致李XX无法继续开工。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和兆麟律师的观点,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协议,为李XX挽回了数千万元的损失。
和兆麟律师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确保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合同要求;其次,关注对方决策变化的相关证据,以判断对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性;最后,补强关键缺失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从而庭审中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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