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特大网络主播团伙诈骗案开庭前,公诉机关以充分的证据指控被告人熊XX、王XX、祁X、邱X、龚XX、黄XX、柯X等人组成的犯罪集团,通过成立公司,组织业务员冒充女主播,利用社交软件诱骗被害人进入直播间充值打赏,诈骗金额高达132万余元。这一指控让被告人面临着严重的刑罚,形势对他们极为不利。
朱建波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自己曾为资深检察官,熟知公检法办案思维的优势,转换辩护赛道。朱建波律师从业多年,承办刑事案件2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
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被告人是否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朱建波围绕这一焦点,运用自己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展开辩护。他指出,被告人王XX、邱X、龚XX、黄XX、柯X到案后第一次讯问时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亦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具有坦白情节。并且,熊XX、王XX、邱X、龚XX、黄XX、柯X均自愿认罪认罚。此外,龚XX、黄XX、柯X系从犯,黄XX、柯X还有退赔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
朱建波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这些情节,详细列举证据,如黄XX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何XX2万元,何XX对黄XX表示谅解;柯X亲属代其退赔多名被害人,多名被害人对柯X表示谅解等。公诉人面对朱建波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一时难以反驳,在短暂的沉默后,不得不认可部分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波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被告人王XX、邱X、龚XX、黄XX、柯X因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熊XX、王XX、邱X、龚XX、黄XX、柯X因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龚XX、黄XX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柯X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黄XX、柯X因有退赔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酌情从轻处罚。
虽然被告人最终都被判定有罪,但相较于最初可能面临的刑罚,已经得到了从轻、减轻处罚。不过,目前判决尚在执行中,各被告人还需承担相应的退赔责任。朱建波律师告知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争取更好的处理结果,为当事人后续的执行阶段保留了妥善解决问题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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