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钟X在20XX年X月XX日被工地公司欺骗,误以为自己伤情无大碍而签署了工伤赔偿协议。事后他发现自己有伤残等级,协议赔偿金额远低于应得数额,此时的他陷入了绝望与无助,不知道签了字的协议能否推翻,公道能否讨回。就在他迷茫之际,他找到了朱佳嫣律师。
朱佳嫣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没有轻易承诺,而是进行了冷静且深入的专业剖析。她敏锐地指出,用人单位利用钟X不知自身伤残等级的重要信息诱导其签署协议,该行为涉嫌欺诈,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在维权路径的选择上,朱佳嫣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判断。她认为此类纠纷核心是工伤损害赔偿,若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陷入漫长的拉锯战。于是,朱佳嫣律师创造性地提出了“仲裁转诉讼”的策略。
具体操作中,朱佳嫣律师先为钟X申请劳动仲裁。在拿到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按实际伤残主张赔偿。这一策略巧妙地规避了程序风险,直接将案件引入诉讼程序,为钟X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在过往类似案件中,朱佳嫣律师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遇到工伤案件中单位试图拖过时效逃脱赔偿的情况时,她就深知时间的重要性,会快速行动梳理证据。此次面对钟X的案件,她同样以高效的行动来处理。
最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公司支付钟X医疗费等合计24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00元,余款140000元于20XX年X月25日前付清。钟X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此纠纷无涉。朱佳嫣律师凭借专业的判断和高效的策略,成功为钟X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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