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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不服规定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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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771人看过
导读:离婚财产不服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对财产的分割做出判决,如果还是不行的,可以申请上诉,向该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法院认为该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证据等充分的,可以驳回该申请人的申请,所以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离婚财产不服规定的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不服规定的怎么办?

要求法院重新作出离婚财产分割判决啊。

不论男女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的不需要重新起诉,那样比较麻烦呀。

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判决。

也可以重写一份起诉书

如果是婚前夫妻财产。有的财产是不可以的,有些的是可以的。

因为婚前财产

男女双方,男方和女方单方在婚前所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男女双方单方的名字。)。男女双方婚前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双方父母的名字,或者儿女的名字和夫妻持有婚前个人财产和其他财务。男女双方在离婚案件是不能分割的。

只有夫妻在结婚之前共同出资买的所有的任何财物、其他物品夫妻之前有权在离婚案件分割。这不包括房产。

只有婚后夫妻之间买的房产和其他钱财。夫妻双方才有全进行分割。我就不明白离婚夫妻对于财产和房产分割就怎么在意吗?是你的别人拿不走,不是你的你也拿不到。

二、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万元 1%

10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在办理离婚房产评估师选择正规的中介重要,一定要检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些蓄意不轨的人就会串通中介骗取一方的房屋价值,所以双方在对房产进行评估时切不可轻易相信其中一方的推荐。

很多时候,法院的判决,当事人都是不接受的,可能觉得更有利于被告方,所以会对法院的审判提出异议,这样的情况下,是有救济程序的,一般就是通过上诉来主张责任,上一级法院根据该法院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重审,再审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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