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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纠纷:资质借用引发的责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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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1 · 109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耀贤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30人 执业4年
律所: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5202210452384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478780359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李耀贤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拼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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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开远市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案件正在激烈审理。原告尹某某一脸焦急,而被告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则眉头紧锁,气氛十分紧张。

合同签订纠纷产生

2019年3月,XX远某百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被告云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当事人”)签订了装修承包合同,约定将XX远金方商业广场部分装修工程交由我方当事人承包。之后,我方当事人又把商场办公区及卫生间等配套区域装修项目交给了原告尹某某施工。工程结束后,结算总金额为568,755.9元,然而原告仅收到40万元工程款,剩余168,755.9元及利息、律师费等一直未得到支付。于是,原告将我方当事人、XX公司及案外人张X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双方争议焦点

我方当事人委托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的李耀贤律师应诉。律师提出核心答辩方向:原告并非工程实际施工人,仅仅是我方当事人涉案项目授权代表,双方未形成分包或承揽关系,所以原告不享有独立债权请求权,无权向我方当事人主张工程款。而原告则坚持认为自己是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关费用。

法院查明与认定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查明,案涉装修工程实际上是由原告组织施工,并且原告还垫付了相关费用,这足以证明原告系实际施工人。另外,我方当事人与XX公司签订的《装修承包合同》是事后为了结算而补签的。由于原告没有装修资质,是借用我方当事人的资质签订的合同,所以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关于责任承担问题,法院认为,我方当事人作为被借用资质方,并没有与XX公司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我方当事人在收到XX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后,没有合法依据却占有了应属原告的部分款项,所以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最终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我方当事人与XX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8,75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张X承担连带责任及支付律师费的诉求。这个案子由云南亚尊(建水)律师事务所的李耀贤律师代理

李耀贤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他服务于云南红河建水县,是云南亚尊(建水)律所合伙人律师、云南亚尊(建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创始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他职业生涯始于司法体系内部,先后在法院与公证处任职,熟稔诉讼程序证据规则,能精准剖析案件、预判走向。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工程承包和施工时,一定要确保自己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资质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会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同时,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施工记录、费用支付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要明确约定好支付时间和方式,避免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专业律师的价值体现

李耀贤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庭审中,他精准陈述我方当事人与原告仅为授权代表关系,而非合同相对方,虽然法院基于款项占有事实判令我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但成功否定了原告关于“工程分包关系”的核心主张。针对原告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律师费、张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他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助力法院驳回该部分不合理诉求,减轻了我方当事人的责任负担。他全程梳理案件证据,明确合同补签、资质借用等关键事实,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厘清责任边界,避免我方当事人承担过重责任,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这种专业、尽责的态度,让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看到了希望,也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信赖与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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