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初始面临着诸多困境,工程已验收合格交付且有合同与验收单等证据,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长期拖欠10万余元,从事实和证据上看对被告十分不利,证据缺口于难以证明自己不应支付剩余款项。
梁玉蓉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切入。针对原告的主张,律师认为虽然工程验收合格,但原告施工过程中存部分质量问题,影响了被告门店的正常使用,这部分质量问题对应的款项应从总款项中扣除。同时,律师提出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庭审中,对于原告提交的增项确认单这一关键证据进行了激烈交锋。原告认为增项确认单明确了增项的金额,被告应按照增项金额支付款项。梁玉蓉律师则指出,增项确认单虽然有双方签字,但部分增项是由于原告自身施工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的,并非被告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不应由被告承担全部增项费用。律师还提供了施工过程中的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增项的不合理性。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并没有完全采纳原告的观点。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确实存,相应款项应予以扣除,同时调整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装修款8万余元,以8万余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4年5月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300元,由原被告双方按比例承担。
从该案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仔细审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寻找对方可能存的违约或不合理行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二是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质证,找出证据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三是法律适用方面,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条文,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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