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精准把握劳动争议关键,李佳莹律师二审提升劳动者赔偿权益

精准把握劳动争议关键,李佳莹律师二审提升劳动者赔偿权益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9 · 13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佳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01人 执业5年
律所: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120211137531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624615933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成功帮助数百位劳动者追索工资及赔偿补偿等相关待遇,在劳动争议及工伤赔偿领域经验丰富。法律基础扎实,办案认真负责。
更多>
导读: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常面临收集证据难、工资认定难等问题。在某建筑公司恶意裁员案中,李佳莹律师通过专业分析和严谨论证,在二审成功提升劳动者工资认定标准,展现出其在劳动争议领域的深厚专业功底。

劳动纠纷案件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往往困难重重。曾有一位劳动者于XX,在遭遇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虽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但赔偿数额却未达预期。于XX的命运,在遇到李佳莹律师后迎来了转机。

李佳莹是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这一身份意味着她不仅要遵守严格的行业规范,更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应对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

于XX的案件是一起因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公司单方面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于XX认为属违法解除,提起仲裁和诉讼。一审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但在计算经济赔偿金所依据的“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将部分待岗期间公司支付的生活费计入基数,导致核算标准偏低。双方对于入职时间、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等也存在争议。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深入梳理案件材料,发现核心争议点在于如何正确认定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工资基数。她在二审中提出了一系列精准的代理意见。首先,明确工资计算周期,强调应依据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的应得工资,待岗期生活费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计入平均工资。其次,精准锁定计算区间,结合公司支付记录,排除不应计入平均工资的月份。再者,巩固违法解除认定,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缺乏依据。最后,围绕入职时间、应享年假天数等事实,提供清晰的计算方式和法律依据。

在庭审中,李佳莹律师凭借严谨的逻辑陈述和对法条、证据的精准运用,有力反驳了公司方的上诉理由,详细论证了己方上诉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她的主要代理意见,纠正了一审在工资基数认定上的错误,显著提升了于XX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数额和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数额。

李佳莹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同样表现出色。在某寻衅滋事罪案件中,她通过对证据的细致研究,与当事人多次会见,并在庭审上有针对性地对同案发问,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撤诉的结果。

李佳莹律师深知法律规则的严格性和复杂性,也明白人性在案件中的多样性。她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在处理案件时,她既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社会效果。她坚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将法律专业性与人文关怀融合,为当事人规划具体的维权方案,让“有温度的法律”贯穿始终。在法律的道路上,她将继续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